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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蓝天家园助学资助指引
 
一、资助学生:
1、学生家庭特别困难(劳力少或无、收入低)或孤儿、父母患重大疾病、父母丧失劳动力等;
2、学生积极向上,求学欲望强烈,认真学习,家庭积极支持其上学;
3、中山蓝天家园志愿者实地探访过,认为确实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类型:
1、一对一资助: 是指由一名资助者资助一名贫困学生。
2、多对一资助:是指由多名资助者共同资助一名贫困学生。
3、一对多资助:是指一名资助者资助多名贫困学生。
 
三、资助标准:
中山蓝天家园是以一学期为一阶段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资助人可以按照自己意愿选择多少个阶段来资助学生,以下是资助金额标准:
1、小学                     500元/学期
3、初中                     1000元/学期
4、高中                     1500元/学期
备注:小学及初中为九年义务教育,无需交学费,所资助的费用主要用于学校学杂费及伙食费等方面。高中除需交住宿及伙食费等费用外,还需交学费和住宿费(例:罗定地区高中学费1000元,住宿费150元,余下350元属于生活补助)。
 
四、资助指引:
1、资助人明确所资助学生,正式确定资助关系。
2、资助人需提供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给中山蓝天家园,其中包括:E-mail、联系电话、认捐名字、通讯地址。此资料只是中山蓝天家园管理层存档作联络之用,不交予受助人;
3、中山蓝天家园助学部志愿者向资助人提供学生联系方式,资助人可联系当地学校或老师确认学生情况;
4、中山蓝天家园通知学校与学生,资助人与学生建立通讯;
5、中山蓝天家园继续跟踪受助学生在接受资助期间的在校情况与学习情况,并不定期知会资助人;
 
五、资助人与受助学生的联络方式:
1、中山蓝天家园将受助学生的具体联系方式交给资助人,以便资助人作联络与核查之用;
2、除在资助人自愿给予的情况下,中山蓝天家园需要对受助学生保密资助人的联络方式,如受助学生需联络资助人,则通过中山蓝天家园转达;

六、捐款收取的方式:
1、资助人将助学款汇入中山蓝天家园的公益基金账户,由中山蓝天家园代为发放;资助人也可直接将助学款汇到受助人的账户,但必须告知中山蓝天家园汇款的金额作登记;中山蓝天家园收到助学汇款后,开据爱心捐款收据;
2、零散捐款由中山蓝天家园作登记统筹,由中山蓝天家园开据爱心捐款收据;
3、捐助人汇款后须将汇款凭证交中山蓝天家园以便财务核对,及存档、跟进;
 
七、确保专款专用方式:
1、中山蓝天家园发放助学款后,需向资助人提供相关收据或证明,确保专款专用;
2、资助人将助学款直接汇到受助人账户时,中山蓝天家园应联系受助人确认收到款项后开具受助学生费用收据;
3、中山蓝天家园将上述收据及学生、学校的资料及联系方式交给资助方,以利于资助者随时跟进;
4、中山蓝天家园将上述的费用收据及所有资助人和受助人的资料备案;
 
八、其他:
1、如资助人因自身或其他原因未能完成资助学生一个阶段的学业,在找到新的资助人之前的学业费用由中山蓝天家园公益基金账户中支付;
2、中山蓝天家园的各项操作均秉持“根据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原则,各项规定不排除因为当地实际情况的变动而改变。但,任何的变动,均会在中山蓝天家园官方论坛郑重公布,同时第一时间告知资助人;
 
九、汇款及中山蓝天家园公益基金专用账户:
中山蓝天家园助学款以学期为单位,每学期资助汇款须在每年2月和8月前汇入中山蓝天家园公益基金账户,如资助人因某些原因无法在该时间内汇款,请提前30天告知说明。资助人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复印交给中山蓝天家园助学部志愿者或发送电子回单至志愿者邮箱,以便于财务核对。汇款时可以增加一点尾数,如100.01元、200.8元、300.22元,备注资助学生名字及汇款金额,以方便财务对帐!
 
中山蓝天家园公益基金专用账户:

账号名称:中山市蓝天家园助学助困服务中心

银行账号:4405017803520000003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

 

 
中山蓝天家园地址:中山市东区夏洋新村77号205室,联系电话:0760-88362315  18948863601
中山蓝天家园备案号: 粤ICP备100699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