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10-31 浏览次数:813
中山蓝天家园公约细则(2014年09月试行稿)
中山蓝天家园声明
任何使用中山蓝天家园名义进行的活动,都需要申报获得授权后方能进行(活动申报指南待)。中山蓝天家园拥有相关标志、形象、网站、图片、画册资料等归属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追究未经授权使用的个人和组织。
一、中山蓝天家园简介
1.1蓝天家园文化:
蓝天家园秉承平等、和谐、包容、友爱的精神,以“同一蓝天下,共爱一个家”为宗旨,共同倡导互助友爱,身心健康,亲近自然的生活理念。是一个以助学助困,帮扶弱势群体、推广健康户外生活为交流平台的纯民间团体。
1.2蓝天家园使命:
蓝天家园志愿者组成民间助学助困团队,深入到偏远山区学校、贫困家庭探访,真实体验当地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状况,搭建爱心网络交流平台,依此创建助学助困的渠道,持之以恒地通过各种活动,为偏远山区孩子、特困户提供帮助。山区贫困生一对一的资助,为学校筹建图书室、体育室、电脑室等,改善教学设施。
1.3蓝天家园愿景:
改善偏远贫困山区孩子的教育和成长环境,为山区生产力的提高和思想脱贫引路作出贡献。
二、加入蓝天家园团队(志愿者登记格式/工作团队申请表待)
1.1 志愿团队加入条件:网站注册成功,并于行政部登记资料,可参与蓝天家园发起的任何活动。
1.2 工作团队的加入条件:对蓝天家园活动项目及操作方式有一定了解,积极参与蓝天家园的活动,向行政部提交表格后先由行政部及意向加入部门部长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一个星期,工作团队成员需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1.3志愿团队及工作团队成员需认同蓝天家园理念及按规章制度执行活动,并维护蓝天家园的形象,有以下情形者,取消志愿者资格:
⑴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者;
⑵ 违反蓝天家园志愿者行为规范条例,经告诫未能改正者;
⑶ 自愿退出蓝天家园者;
⑷ 在参与蓝天家园活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有损蓝天家园形象,被举报并核实者;
⑸ 工作团队没有特殊原因一年不参加蓝天家园活动者;
1.4保证活动的规范化:
⑴语言规范:在参与蓝天家园所有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禁止粗言秽语;
⑵行为规范:每位志愿者应以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其他活动参与者(非志愿者),并做好应答解释和记录工作。
⑶仪表规范:原则上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均应按要求穿着志愿者服,并保持服装的干净整洁,佩戴胸卡,如特殊情况未能穿志愿者服而着便装参加活动的,便装不得奇装异服,如颜色怪异、暴露部分较多等与活动环境不相称的服装。
三、中山蓝天家园架构
部门 |
工作内容(详见各部门管理制度) |
监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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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 |
1、负责中山蓝天家园的上传下达工作,整理和发布蓝天家园内部工作动态。行政部办公室主任直接对理事长负责 |
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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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筹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担负与各部门及各理事的沟通与联系,做好活动后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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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全体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和考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相关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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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对理事会及各部门起协调及监督作用,并协助财务部进行每季度对外公布财务明细帐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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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部 |
掌管被资助学生的资料、资助人信息,维系资助人与被资助人的关系及管理与定期更新资助资料,并协助各条助学线开展助学回访工作及解答助学疑问。定期将更新后的资料交办公室存档,助学部部长直接对理事长负责。 |
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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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
掌管中山蓝天家园微信、微博、QQ群、活动发布、活动赞助、企业联系、企业文化培训、网络信息、宣传资料制作并及时更新活动信息。办公室协助宣传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部长直接对理事长负责。 |
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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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 |
掌管每次活动的财务审核、监督、存档、并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再交由办公室发布,掌管活动费用的收支,所有有关费用支出需书面申请,由部门审批财务部方可预付费用,任何活动的报销都需有经手人和所属部长签名生效,活动费用单据经办公室整理后交财务报销,财务部直接对理事长负责。 |
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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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 |
掌管物资采购,需行事前报告审批制,按实际情况决定由行政部统一采购或各线采购、物资运输、物资收集、物资调配、物资义卖、物资监管、捐赠物资的接收。办公室需协助物资的接收、义卖工作。物资部部长直接对理事长负责。 |
理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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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部长产生方法:由蓝天人提出申请或由理事会推荐候选人,经理事会审核后,由理事会及工作团队投票产生部长。 |
四、中山蓝天家园工作团队与工作流程
五、中山蓝天家园基金
1. 蓝天公益基金为各线助学助困的专项资金,由财务部设立专项账户管理;
2. 非专项项目活动费用由自愿参与活动的志愿者AA制分担,或寻求赞助,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收取会费、年费;非专项资金账户由活动发起人确认;
3. 捐赠的一切捐款均由蓝天公益基金账户收取和支出,蓝天基金可接受企业或个人的捐赠,捐赠可为定向捐赠(捐助某学生、某活动、或某项目),也可为不定向捐赠(捐赠给蓝天家园做活动经费),所捐物质与现金均会在网站上公布并公布使用流向,同时也会告知捐赠人物资或资助金有使用;
4. 蓝天家园财务秉承完全透明的原则,财务报表定期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关于蓝天家园助学宣传
(一)蓝天家园的所有活动都欢迎媒体给予报道,但以资助对象不受伤害为前提。基本原则如下:
1)未经资助对象同意,报道中不可出现资助对象的清晰面部特写照片;
2)报道中出现的资助对象及其关联人名应使用化名;
3)接受采访的志愿者需向行政部报备,采访中应实事求是,忌讲高调,不可涉及政治、宗教观点,不随意做出承诺;
4)活动的新闻报道应在发表后向行政部通告备案,以便统计数据,积累资料。
(二). 关于网络宣传:
1)各部门不可建立独立网站,中山蓝天家园唯一官方网站是www.zsltjy.com 。部门对外微信微博账号格式应标为:中山蓝天家园xx部;如需建Q群,必须上报行政部,并以中山蓝天家园xx部发布。
2)在其他论坛中建立的版块或部门博客可由部门经营,但需要向行政部报备,且不可公开发布受助学生资料。
八、关于合作
在与其他组织,包括政府、其他NGO等合作时:
- 有钱物合作时,需向理事会汇报具体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取得理事会同意后,与对方签订协议或备忘录,交由行政部备案;
- 仅从其他组织获得学校、学生信息、资料等活动协作关系,由部门自行处理,后报行政部留档。
九、其他公益活动
其他公益活动主要指蓝天家园自愿进行的探访等非蓝天家园项目活动。此类联谊或义务劳动活动属于蓝天家园志愿者志愿社会服务,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活动前需向行政部备案以便总社统计数据了解义工动态,活动后递交活动总结报告及更新网站内容。
十、奖罚制度
一)奖
1、每年年会评出年度贡献突出部门及表彰优秀个人。
2、每年年会评出年度贡献突出合作单位及表彰优秀个人。
二)罚
1、在中山蓝天家园Q群、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发表政治、宗教、传播黄赌毒等言论者第一次警告,重犯请其退出蓝天家园团队,如违犯法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2、在中山蓝天家园Q群、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未经行政部批复,私自以在中山蓝天家园之名发表任何言论者请其退出蓝天家园团队,如违犯法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中山蓝天家园工作邮箱化办公规则
即日起,所有蓝天事务的申报、讨论、批复一律经由中山蓝天家园工作邮箱、群邮箱进行,中山蓝天家园群邮箱为:zsltjy@126.com ,群邮件即QQ群邮箱25373897(需加建部长微信群、理事会群),蓝天家园行政部办公室费用由一爱心企业资助者资助,聘请唯一全职行政部办公室主任,负责蓝天家园全面协调工作,行政部办公室工作QQ2909383310。用作日常和理事会,理事长,部长等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各部门任何活动及项目费用申请表及决策或决定转达,以这个工作QQ邮箱邮件为准。
1、为统一形象,中山蓝天家园同外界联络,邮件签名格式如下,所有与外界联络的邮件必须抄送一份至zsltjy@126.com ,否则联络事务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发件人自行承担。蓝天家园理事长,及部长必须使用统一签名,其他志愿者自愿使用。
2、中山蓝天家园公益网站www.zsltjy.com
3、邮箱:zsltjy@126.com
中山蓝天家园
2014-08-26
本管理细则中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中山蓝天家园所有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组织发展规划,年度活动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三)协助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四)管理本组织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组织的财产安全。
(五)接受、答复、处理执行各部门或成员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六)决定成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等事项。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本组织理事长、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员。
二、理事长职责
(一)带头遵守中山蓝天家园公约细则,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为有困难的群众群体及山区小孩服务,坚决按照中山蓝天家园规章制度办事;
(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按照公约及时召开理事会,对待定事项实行研究决定,不独断专行,以权谋私。
(三)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四)代表本组织签订合同等;
(五)主持本组织的运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把握本组织的活动大方向。
(六)组织实施年度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正常经费权限1000元,超越交由理事会审批执行。
三、议事规则
(一)本组织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二)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份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可邀请两名蓝天家园志愿者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中山蓝天家园理事长宣誓就职词
本人林桂炫谨此宣誓,本人就任中山蓝天家园理事长,定当带头遵守中山蓝天家园公约细则,公道正派,尽忠职守,廉洁奉公,忠实履行理事长职责,并坚决按照中山蓝天家园规章制度办事,对中山蓝天家园全体成员负责,如有违背蓝天家园相关制度规定的,愿接受理事会问责并服从理事会安排。
宣誓人:林桂炫(啊玄)
日期:2014年9月1日
见证人:徐鸿峰(零度),林宇和(五啊哥),
叶葆,(苦丁茶),梁丽英(寂然),
王庆兰(梦雪)。
中山蓝天家园理事长聘任书
现聘任林桂炫理事为中山蓝天家园第一届:_理事长_,理事长
对理事会负责,负责中山蓝天家园全面工作。任期从2014年09月
01日至2015年08月31日壹年,期满后理事会如无异议,自动续
聘壹年。
此聘!
中山蓝天家园
 , ; 2014年09月01日